地理商標注冊條件(區域公共品牌注冊流程)
發布時間:2022-11-04 閱讀數量:82
地理商標注冊申請條件
1、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2、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3、商標法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地理商標注冊有什么好處?
1、地理標志商標不僅標示某特定商品來源于特定地區,而且承載了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在市場上具有更為獨特的顯著性,是獨一無二的。做好地理標志商標的保護、管理和宣傳工作,對地方特色經濟,特別是農業、旅游業的發展影響巨大。
2、地理標志商標注冊和保護,對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不斷提高農民收入、促進擴大農產品出口、促進特色農業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推進農業產業化水平、優化農業產業結構、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并帶動等其它行業同步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3、中國的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和注冊后,可以利用馬德里系統在其他成員國獲得商標注冊和保護。其他成員國的地理標志也可以通過這一系統到中國獲得商標注冊和保護。這無疑大大方便了中外地理標志所有人。